發佈 2016-9-2
為提供廣大旅客優質、便捷的服務,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東航」) 推出線上自助報到服務,旅客可自行在東航電子機票網站上辦理自助搭機手續。為讓這項便利服務能夠順利推行,請旅客遵守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
1. 本協議適用於搭乘東方航空、上海航空承運之航班、訂妥座位且持有電子機票的旅客,紙本機票不得辦理線上報到。
2. 適用對象:僅限成人和有人陪伴兒童辦理,不含嬰兒旅客。已申請特殊服務、特殊餐飲的旅客,請於搭機當日至機場櫃檯報到。
3. 線上報到無法辦理行李託運手續。需託運行李的旅客請至少提前 1 小時前往機場的東航自助搭機服務櫃檯,或東航報到櫃檯辦理託運手續。尺寸超過 20 公分 × 40 公分 × 55 公分或重量超過 5 公斤的行李必須託運。行李託運必須符合安檢相關規定,含有酒精的飲料、刀具、危險工具等物品必須託運。行李中嚴禁攜帶貴重物品、旅行證件、易碎物品,以及易燃、易爆、具腐蝕性的危險物品。打火機、火柴禁止隨身攜帶,也禁止放置在手提和託運行李中運輸。
航空運輸的鋰電池相關安全運輸規定如下:(1) 內含鋰金屬或鋰離子電池或電池組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如旅客或機組人員所攜帶的個人用手錶、計算機、相機、手機、手提電腦、可攜式攝影機等;(2) 備用的鋰金屬或鋰離子電池或電池組:可攜式電子裝置的備用鋰電池僅能作為手提行李運輸。這些備用電池可放置於原零售包裝或其他將電池單獨隔離的包裝中,而且必須個別做好防護以避免短路,如:以膠帶纏好暴露的接線端,將每個電池放在個別的塑膠袋或保護袋內,且僅能於手提行李中攜帶。此外,安裝在裝置中或備用的鋰電池或電池組,每一個均不得超過下列限制:a. 鋰金屬或鋰合金電池,鋰含量不大於 2 克或;b. 鋰離子電池或電池組,額定瓦數每小時不超過 100 Wh;(3) 鋰離子電池或電池組。超過 100 Wh 但小於 160 Wh 的鋰離子可攜式電子裝置。僅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 2 個上述的備用鋰離子電池或電池組。這些電池 (組) 必須個別做好防護以避免短路。上述安裝在裝置中的鋰離子電池或電池組可作為託運行李或手提行李運輸。
禁止旅客隨身或在手提行李中攜帶三星 Galaxy Note7 智慧型手機搭機;禁止旅客將三星 Galaxy Note7 智慧型手機放入託運行李中託運;禁止將三星 Galaxy Note7 智慧型手機及其使用之鋰電池作為航空貨物在公司客、貨機上運輸。
詳細資訊可透過東航網站 www.ceair.com 查詢,或致電東航 95530 客服熱線,或參閱《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旅客須知》。
4. 已在報到櫃檯辦理登機的機票不得再次辦理線上自助報到。
5. 已辦理線上搭機手續的旅客,請務必在航班原定起飛時間前 40 分鐘至安檢口辦理安檢手續。蓋有安檢章的登機證即視為登機的有效憑證,其他影本及無安檢章的登機證則將不再被視為有效憑證。
6. 飛機將在起飛前 15 分鐘關閉艙門,請務必按時登機,誤機責任由旅客本人承擔。
7. 登機門可能會臨時更改。到達機場後,請查看動態顯示螢幕或詢問東航工作人員確認登機門。
8. 如遇航班更改等特殊情況,座位號可能會有所變動,請配合東航工作人員的安排。
9. 已辦理線上報到手續的旅客如無法按時搭乘班機,則必須在航班預計起飛時間前 1 小時辦理取消線上報到的手續。旅客可以自行上網取消線上報到,一個航班只能辦理三次線上報到取消手續。如果旅客已到機場,也可聯絡機場東航自助搭機服務櫃檯或東航報到櫃檯的工作人員,協助取消線上報到。
10. 航班若有特殊狀況,東航將關閉線上報到功能,敬請見諒。旅客如遇特殊情況,請撥打東航台灣呼叫中心客服專線:412-8118(手機直撥02-4128118) 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日(含法定假日)08:30-19:00。若遇非營業時間,請洽上海24小時客服專線【+86-21-95530】。
11. 其他說明:搭機旅客應確保證件合法且有效,如有證件與姓名不符,或證件失效等問題,其造成之後果均由搭機旅客本人承擔。(姓名中含有罕見字,或同時含有中文及拼音的旅客,請至機場櫃檯辦理報到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