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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8-9-7

關於東上航國內運價使用規則調整的公告

 
 

 

 

 

尊敬的旅客,您好:

依照民航局《關於改進民航票務服務工作的通知》(局發明電〔20181952號)要求,東航計劃於201894日(含)起對《東上航國內運價使用規則》進行調整,將原先兩檔退改標準調整為四檔,並結合不同艙位等級合理設定客票退改收費「階梯費率」。具體時間節點調整為「航班規定離站時間7(7×24小時,即168小時)之前,航班規定離站時間前7天(含)至航班規定離站時間前48小時,航班規定離站時間前48小時(含)至航班規定離站時間前4小時,航班規定離站時間前4小時(含)至航班起飛後」。

新規則於201894日起生效,適用於201894日(含)以後銷售或換開的客票。201894日之前銷售的客票依出票時適用的規則執行。詳情請見官網《國內客票使用條件》。

根据民航局《关于改进民航票务服务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181952号)要求,公司综合考虑旅客出行需求和东上航旅客退票、改期的实际情况,对《东上航国内运价使用规则》进行了修订。主要修改了东上航国内客票退改收费标准判定的时间节点和退改费率,将客票退改收费标准判定的时间节点调整为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8小时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小时,将原先两档退改标准调整为四档,并结合不同舱位等级合理设定客票退改收费阶梯费率
修订后的规则从201894日起生效,适用于201894日(含)以后销售或换开的客票。201894日之前销售的客票一律按出票时适用的规则执行。

 

 

中國東方航空

2018831